张利,女,
,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
史鹏飞,男,
1987年
1月
14日出生,汉族,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人,现住陕西省韩城市梅苑三区12号3单元5楼东户,联系电话:
18202904043。母亲,柳文英,现在梅苑三区对面巴之缘火锅店打工。
2008年
12月份左右双方认识,后两人自由恋爱,
2011年
6月
16日,双方在韩城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一般,生育一女,取名史凌馨,现年
22个月。由于双方婚前缺乏充分了解,草率结婚,再加上婚后男方有***的恶习,时常离家出走,有时甚至出走好几个月,从不照管妻子及女儿,所以两人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男方毕业后一直在神木县的一家名叫“陕北矿业韩家湾煤矿有限公司”上班,两人结婚后,被告就开始不好好上班,常常***,债主也常打电话向妻子索要赌资,经妻子多次劝说都无动于衷,到后来,只要妻子提起上班、***的事,被告就恼羞成怒与其吵架。男方不上班也罢,平时也不在家里待,到处跑,有时好长一段时间就杳无音信,并时常将家里仅有的财产也拿出去倒卖,所得的款从不用于家庭生活,妻子常常好言相劝,但仍然屡教不改。
妻子以为丈夫前面的种种行为都表现出其还年龄小,不懂事,等有了孩子,会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而好好生活。可在妻子怀孕期间,他依然不管不顾,从未履行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2012年7月31日,双方达成一份离婚协议书,后妻子考虑到即将出生的孩子也想给丈夫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未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10月20日,女儿史凌馨出生了,可丈夫就连住院手续费都交不起,妻子只能让其父母亲交款。妻子因“坐月子”无人照管,只能到娘家居住,期间,丈夫仅仅来看望过妻子三次。女儿的出生,不仅没有挽回丈夫的心,而是让妻子的生活过的更加拮据,有时甚至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没有,而丈夫却置妻子与孩子不管不顾,不仅不给娘俩生活费,反而将妻子以前上班挣的钱被被告偷偷的取走。丈夫的种种的行为使妻子心灰意冷,仅有的一点夫妻感情也已荡然无存。
2013年
3月份左右,丈夫告诉妻子要去上班,可从那以后,丈夫电话给打不上,人也杳无音信,直至
2013年
6月份左右,妻子才多方打听和丈夫联系上,和其商量过日子的事,丈夫承诺会好好过日子,可时隔至今,丈夫也未回家和妻子好好过日子。
现在丈夫一直在西安住,从未回过家,也为给女儿和妻子一分钱的生活费。男方家里人也从未给此母女打电话询问。希望大家给与帮助。
以上事实没有半点虚构。之希望大家能帮助此母女,早日结束衣不果腹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