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保险公司与维修店之间矛盾 转嫁给了消费者“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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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4/17 18: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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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买车的车主不为自己的车子买保险的,有部分车险不仅仅是国家规定的“交强险”,还有其他的不同价位的险种,但买了就可以省去了一大推麻烦了么。我们看看下面的吧
  本地投保,保险公司却推荐到外地维修
  近日,市民戴先生向记者透露了一件烦心事,他的车子左侧前门损坏了,修理时却遭遇了一场4S店和保险公司的“扯皮战”。原来戴先生购买的是4S店专修险,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损坏,必须在专门授权的4S店维修。马鞍山的4S店在检查过戴先生的汽车后,认为应该更换车门。而更换车门需要一万元的费用,保险公司觉得定损过高,不应当更换,只需要维修就可以了。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竟然让戴先生选一家外地的4S店进行维修。“本来买4S店专修险就是为了维修方便,也可以保证维修质量,没想到现在这么麻烦。”戴先生感到很无奈,于是向马鞍山市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保险公司强调戴先生买的是4S店专修险,但并不是指定哪个4S店,外地的4S店也是保险条款允许的。消协工作人员提出,戴先生在外地修车,会产生很多相关的费用,比如车旅费,误工费,伙食甚至住宿费,这些费用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却表示只能承担汽油费。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沟通,最后保险公司终于同意让马鞍山的4S店处理戴先生的爱车。
  消费者:“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保险公司和汽车维修商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而往往受到伤害的却是消费者。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和汽车维修商既是伙伴又是对手,维修商通过保险公司招揽生意,保险公司通过维修商提供车险产品。但是双方又存在矛盾,保险公司怀疑维修商刻意强调损害,更换不必要的部件,以获得更多的维修费用,而维修商也认为保险公司会为了少支付保费,故意压低价格,对一些本应更换的零件不予更换。这样争执的结果,受伤的只能是消费者。
  

综上所述:车险面向的是大部分的消费者,应当充分的去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自己一己私欲,把一些矛盾强加给消费者,这样的争执结果伤害的只能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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