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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9/2/25 20: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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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捅伤后夺刀刺死小偷 小伙终审被判缓刑
小伙子张炎在追赶偷窃自己钱包的小偷时,被小偷用刀刺伤腹部,随后张炎夺过刀子将企图逃脱的小偷刺伤致死。昨日,咸阳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张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2月20日早7时许,在咸阳市区人民路一网吧上完网正在沙发上睡觉的张炎,被人告知其钱包被小偷盗走,告知人还向其描述了两名小偷的长相和穿着特征。张炎随即叫上同伴一同寻找,最终在另一网吧找到两名小偷,张炎在向对方索要钱包时,双方发生争执撕扯,一名小偷赵某趁机逃走。张炎与另一小偷刘某扭打在一起,刘某用刀在张炎腹部捅了一刀后,张炎夺过刀追赶逃跑的刘某。期间刘某两次回身击打张炎,张炎两次挥刀刺刘某,其中刘某背部被刺2刀,胸部被刺2刀,左腿部被刺3刀。随后赶到的民警,将二人送往咸阳市中心医院抢救,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炎手术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九级。 咸阳中院审理后认为,张炎的行为属于公民为保护人身及财产不受侵害并同违法行为作抗争的合法行为,应当支持、鼓励,但张炎用刀多次刺伤刘某的行为属于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应以防卫过当定罪量刑。 当天宣判完毕后,张炎已被释放,随父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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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震慑犯罪的角度讲,支持张炎;但从要回钱包的角度讲,应该斗勇更应斗智;这样蛮勇,付出的代价有点高昂。不知我讲的对不对,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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