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对2023年6月28日-------2023年9月28日期间通过线上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按照我市公租房申报条件,分别与不动产、行政审批局、车管所等部门和单位,对49户申报家庭(含申报家庭同住人员)的不动产、工商登记信息、车辆进行了联审核查。现对42户符合公租房条件和7户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家庭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
公示期满后,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将确定时间,依据本市房源情况对符合分配条件的申报家庭分批分期进行电脑摇号进行实物配租;无房源情况下,在下月进入轮候,根据申请人意愿进行货币补贴保障,请申请家庭核对公示信息内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韩城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大厅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进行重新审核。
咨询电话:5302830
监督电话:5302811
韩城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