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管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倒卖、拼装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方法
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本次排查采取明察暗访和鼓励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重点
(一)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二)买卖、伪造或者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从事拼装机动车交易。
(四)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
(五)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
(六)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注“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七)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及“五大总成”。
三、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913-5202722
市商务局将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将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案件线索,确保本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