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

  • 珍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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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2/7/3 0:01:57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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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延期期间,已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车仍按原政策视为非机动车,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中,按照非机动车对待。过渡期延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通告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来源: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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