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渭南发布公告!事关韩城这一考试!

  • 天意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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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2/23 0:06:22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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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各科目具体考试计划人数已于2022年2月11日投放,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登陆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者公安部“交管12123”客户端进行网上考试预约。如有新变化,我们会通过本公众号及时发布消息,有考试预约需求和预约成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2月11日
重要提示


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中对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通用评判的相关规定,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在考试后抽查考试视频时,如发现考生考试过程中有违反通用评判情形的,将作出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的处理并下发《取消考试成绩告知书》。                                               
考生如对上述情形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考场或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调取当日考试视频进行确认。                     

警示提醒:


1、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不得有贿赂、舞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处理。
2、个人或单位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予以处理。
3、广大考生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0913-12123。

温馨提示:


1、为方便各位考生合理利用和安排自己的考试时间,减少考前等待时间,小型汽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技能考试分场次安排(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请各位考生在预约成功场次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谢谢大家支持和配合。

2、现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十三条第二款“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考试预约申请,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每个科目优先安排考试一次。”

3、所有考生在参加科目一、二、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合格后,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发现电子成绩单信息不完整、考试过程抓拍的个人参加考试的图片不全或不能证明是本人参加考试的,应立刻查漏补缺或重新参加考试。否则,该考试成绩无效,车管所不能作为申请核发驾驶证的证明资料归档留存。

4、所有考生在预约考试前,可通过12123APP或登录网址:https://gab.122.gov.cn/m/index/缴纳注册费和补考费,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渭南车管所”公众号。未缴清费用即使约考成功也不得参加考试,且须取消预约并缴清相关费用后再重新预约。

5、满分、实习期满考试均可在所在辖区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理论考场进行考试。






来源:渭南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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