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15时36分许,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凤山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牵引车正逆向行驶,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查看驾驶员出示的证件时,发现该男子拿出的驾驶证与本人不符,民警通过警务系统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查询,眼看谎言被揭穿,违法驾驶人又说出一个身份证号码,经民警再次查询,发现是违法驾驶人弟弟的身份证号码,谎言又一次被揭穿,面对民警的询问,违法驾驶人终于说出了真相,自己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该男子不仅逆向行驶,还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心存侥幸,认为不可能碰见交警,没想到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段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段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段某某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韩城公安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或准驾车型不符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更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不具备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上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