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担任西庄法庭庭长以来我认真履行庭长和员额法官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在全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力求每一起案件都能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2018年度:受理178件,结案176件,结案率98.88%。2019年度:受理188件,结案186件,结案率97.89%。2020年度:受理232件,结案230件,结案率99.1%。个人结案数连年位居全院前列。教育整顿期间个人结案数量更是与日俱增,办案质效持续提升,一季度结收比达到0.7,超出任务10个百分点。作为老法官我的打字速度较慢,制作一份法律文书我要比年轻法官付给不止数倍的辛苦,晚上加班写判决更是成为我的一种自觉,这一点法院四楼办公室午夜的灯光可以悄悄为我证明。
西庄人民法庭管辖一个乡镇共48个行政村,人口近7万。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普通民事纠纷,但都与老百姓的安定生活息息相关,处理中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导致冲突升级,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确保法庭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一直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优先选项,通过做大量悉心扎实的调解工作,使许多原本情绪对立、互不相让、甚至冲突激烈的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争议的焦点就是五岁女孩的抚养权问题。女方一再向我诉说苦衷,称自己失去了生育能力,请求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而男方也寸步不让,认为孩子随己生活更有利,坚决要孩子,且愿意自理抚养费。双方一时争执不下,案件陷入僵局。面对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这一棘手难题,我认为,究竟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不好掌握,法律适用难,且简单地作出判决,社会效果不好。我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我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女儿由男方抚养,抚养费自理;女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孩子在寒暑假期间可以与其共同生活。使抚养权归属问题得到公正、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将离婚诉讼对孩子的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对于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我能准确把握诉争焦点,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及时作出公正裁判,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三年来无提起再审案件,无一年以上未结案,无涉诉信访上访案件。在审理原告董某与被告韩城市某物业公司、某建筑公司、解某等六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董某系陕南人,长期在韩城打工,2018年6月,物业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燃煤锅炉拆除合同》,约定将其位于一居民小区供暖所用的3台燃煤锅炉由某建筑公司予以拆除,某建筑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被告解某。解某又委托被告杨某雇佣原告董某及另外四个农民工进行作业。原告董某人在拆除锅炉防火墙时,墙体突然倒塌,将原告砸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共住院48天,花费医疗费156234.61元。经鉴定董某右下膝关节以上缺失,伤残等级为六级,需安装右大腿假肢,因该案赔偿问题,董某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信访,后经信访局协调 ,解某及某建筑公司虽垫付部分医疗费。但此后各方均推诿责任,原告无奈遂起诉八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共计80余万元。由于案件重大复杂,加之诉讼期间仍不断上访,院里指定西庄法庭办理此案。本案涉及承揽合同关系、雇佣法律关系、委托关系等多重法律关系相互交织,我一方面仔细查阅卷宗、分析认定证据,另一方面多次深入事发地调查走访,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检索类案,准确划分了各方责任,在多次调解无效后及时予以判决,该判决送达后,原告及八被告均表示服判息诉,一纸判决,九方皆安,起到了定纷止争的预期效果。教育整顿期间,我经常带领全庭干警主动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审判质效持续提升,今年一季度案件结收比达到0.74,较去年同期超出约30个百分点,位居全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