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韩城: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风险提示

  • 焚心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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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12 23:42:26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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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局提示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首先应查看所购楼盘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所购房屋楼栋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二、不要参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排号预约”等任何形式的交纳定金预订活动,谨防造成财产损失。如果发现开发企业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购房人应向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三、在交纳房价款项时,应认真核验所购买房屋对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资金监管账号、监管银行与监管范围等信息,将定金、预付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等所有款项通过监管银行网点柜台或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直接存入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中,不得存入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如果发现开发企业要求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购房人可向市住建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四、签订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条款,有关逾期付款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异处理办法、质量及保修责任、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规划设计变更处理办法等约定需仔细读阅,购房过程中产生的合同争议、合同纠纷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合同约定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913-5165301

新建商品房违规销售投诉举报电话:0913-5166320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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