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9】法官温情释法理调解处理解民忧

  • 童心未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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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9 23:22:25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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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日,象山法庭庭长王胜利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经多次给当事人释法析理,多方协调,虽没能使二人言归于好,但也促成双方和平分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原告(女方)于20212月向韩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有较大的分歧,原、被告均要求抚养孩子,经庭前调解本已即将达成调解协议,但是由于随后被告去原告家中探视孩子时,双方又发生了较大的矛盾,导致原告家人报警。庭前调解未果,且被告坚决不同意调解,随即安排开庭。庭审中,双方为孩子的抚养权据理力争,情绪激动,均表示争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绝不罢休。
庭审后,在法官拟写判决书的过程中,经再三考量,认为本案案情虽简单,但仅仅一判了之随后的矛盾可能还会继续加深,于是决定尝试进行再次调解。经多次和当事人谈话,向双方释法明理,和他们共同分析孩子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且告知他们即使离婚了,孩子不管跟谁一起生活,都改变不了和另一方的亲子关系等等问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孩子才刚刚3岁,且一直跟随其外祖父母一起生活 ,所以孩子由原告抚养比较妥善。同时协议中将被告的探视时间也做了详细的安排,并要求原告要积极配合被告探视孩子。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将支付给被告的经济补偿款当场履行,他们均表示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同时也被法官的温情所感动,对韩城法院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文字:薛希娟
编辑:贾萌

审核:宁振全  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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