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党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疫策略,切实有效做好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现对全市在外人员返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干部职工(含领导班子成员、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外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摸排、登记。原则上暂不要求返韩,确因工作需要返韩的,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防护措施。
二、村组(社区)干部及村民在外的,由所在镇办进行摸排、登记,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驻韩单位、国有企业、市属企业负责人必须在韩履职,抓好本企业防疫和在外员工管控。民营企业、私营工矿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由市工信局、工商联、能源发展中心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严禁擅自开复工,严禁私自招回在外员工。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个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本着对干部职工生命健康负责、对社会和谐稳定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落实在外人员返乡防控措施,消除和阻断一切输入隐患。要严格夯实属地负责制和“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做好调查摸排、登记造册工作。公安局、交通局和各镇办要按职责分工,严把各个进入关口,详细盘查询问,如实登记信息,对外来务工人员一律劝返。凡因返乡导致疫情输入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各镇办、部门和单位在外人员摸排登记情况于每日17:00前报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